尋日睇法庭新聞嘅時候,腦海不停諗起猶大。
「呢條二五仔,點對得住自己嘅良心?」響大家繼續鬧之前,可唔可以聽我話幾件事?
話說,聖經入面嘅猶大,好多人都記得佢為咗三十個大銀而出賣耶穌;福音亦都有寫,之後佢上吊死,然後腸穿肚爛。
但有個細節,我印象好深刻。猶大將袋銀畀返啲祭司。
「都做咗二五仔,耶穌都死埋,你唔要啲錢又點?」
假如大家都信幾部福音裡面多少都有啲事實根據嘅話,當時班祭司,其實都唔係話唔驚耶穌嘅影響力;如果佢無影響力,就唔使搞佢喇。所以都專登揀過埋逾越節,仲要趁天黑先落手。
耶穌亦似乎一早知道自己劫數難逃;仲對自己其中一個門徒 Peter 話:「唔好話我話;天光之前,你會有三次唔認我。不過我明喎,你自己執生喇。」(okay,如果耶穌係講香港話,我估大概語氣應該係咁。」
呢度嘅讀者,都應該係見聞廣博;所以可能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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